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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后勤设施维修维护托管服务采购公示

作者:本站 点击数量:1465 发布日期:2024-05-28


一、项目名称: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后勤设施维修维护托管服务

二、预算金额:12000元/月,144000元/年。

三、合作期限:壹年

四、采购方式:院内询价+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直购

满足资格满足条件的供应商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采取一次报价最低价者中,如有两个并列最低价,则由并列者再次报价,直至出现最低报价为止。

五、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1.维护方承担采购人已经正常投入使用的所有用于新院区(娄星区吉星南路1518号)和老院区(娄星区湘阳路1186号)办公和生产区域内的水、电、燃气、锅炉等后勤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并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2.维护方需每日检查与后勤设施相关的设施设备,如水、电、锅炉、燃气、空调等,确保设施安全运行,同时做好纸质登记。

3.供水维修范围为,计量表后,进入到采购人两个院区内用于生产办公的总水管的各分支管道,包括冷热水供水管道和阀门、龙头。

4.生产用配电线路,从配电屏布局的输出线路开始,用于办公、生产的照明灯具、插座、开关,为维护方维修范围。广告和装饰照明、设备带上的照明及设施、配电设施、医疗设备上的照明除外。

5.采购人新增的后勤设施在质保期内的,由供货方负责维修。质保期到期,但供货方在质保期内仍未完成的维修,由维护方先行维修,不得影响医院正常运行。 

6.维修范围内的水电设施如需更换配件,维修材料由后勤科统一采购,新增项目及单项维修费用大于1500元的项目另行计算人工工资(按市场行情确定)。

7.需巡视的设施设备如出现故障,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后勤科。

8.维护方上岗人员均为维护方员工,维护方须保证所有上岗人员均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保证其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的资质和能力持续处于有效状态。维护方应当将有关人员资质资料提交一份至后勤科备案。  

9.节假日及休息时间维护方必须保证有一人值班并做到24小时随叫随到。因采购人生产原因不能及时维修好的故障设施,应及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应积极配合处理。

10.维护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或给医院、第三方造成的事故责任,均由维护方自行承担,与医院无关。

六、人员要求

为确保我院水电设施维护及时到位和有效安全运行,要求维护方提供24小时值班值守服务,维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具备高压电工持证人员1人,低压电工持证人员1人)。

七、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采购人每月通过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下单,维护方须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合同、发票、验收单给采购人。采购人于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月度维护维修托管工资。此费用包含维护方需向第三方缴纳的其他各项规费。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提供拟从事本项目所需的由有权机关颁发的高压、低压电工资格证(处于有效期内)复印件,原件备查;

4.参加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后截图打印);

5.必须为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入驻商户。

九、院内询价时须携带资料

1.请各供应商按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同时提供);

2.供应商法人代表参加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员参加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十、报名时间及地点、院内询价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医技楼五楼后勤科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法人授权书、拟从事本项目人员处于有效期内的高压、低压电工资格证复印件(必须为有权机关颁发)。

2.院内询价时间及地点:

院内询价时间: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询价地点:娄底市妇幼保健院院内

十一、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名称:娄底市妇幼保健院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738-8291181(吴先生)

3、采购人地址:娄底市娄星区吉星南路1518号

4、监督部门:院纪委  电话:0738-8763007

 

 

                         娄底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5月28日

附件:后勤设施维护维修范围参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