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 点击数量:2565 发布日期:2024-10-15
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含检验检测试剂,下同)院内带量采购(项目名称)进行公开采购,邀请所有符合资质的企业参与此次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采购人
娄底市妇幼保健院
二、采购内容医院按诊疗目录向服务对象提供检查、手术、治疗、康复等项目相对应需使用的、且2024年12月31日前协议到期的所有医用耗材。
三、采购预算金额
以2023年采购量为参考,采购预算约2000万元(人民币)/年,实际采购数量以科室申请数量为准。
四、确定医用耗材采购范围及产品要求
1.医院按诊疗目录向服务对象提供检查、手术、治疗、康复等项目相对应需使用的、且2024年12月31日前协议到期的所有医用耗材。
2.产品必须满足《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实行全省医用耗材统一阳光挂网集中采购的通知》(湘医保招采函〔2023〕105号)文件要求,在相应的采购平台挂网,须符合湖南省医用耗材采购相关政策。
五、采购流程
报名→资质审查→发放带量采购文件→供应商递交带量采购响应文件→现场工作人员拆封→现场公布结果
六、供应商报名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承诺函》、《提供资格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采购(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
3.本次带量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二)特定资格条件
1.需具有医疗器械相应的经营资质:《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符合产品类别经营范围。在合法经营期内,按药品管理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2)须具有与配送服务相适应的冷库仓储、冷链运输、人员配备等条件,能够准量及时(含紧急、计划供应)将相应产品配送到位的能力与产品保质更换的能力(供应商提供冷链运输相关材料和承诺函)。
七、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娄底市妇幼保健院设备科(娄星区吉星南路1518号,医技楼510办公室)。
八、资质审查、发送带量采购文件
1.资质审查由采购人相关科室人员完成,院纪检监督。
2.对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报名现场发送带量采购文件至报名时登记的邮箱。
3.对资格审查不符合的供应商,通知至企业报名时登记的邮箱。
九、递交带量采购响应文件
1.递交带量采购响应文件的时间: 2024年10月30 日 08时 00分至2024年10月 30日 09时 00(北京时间)。
2.地点:娄星区吉星南路1518号,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学术报告厅(娄底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517室)。
3.响应文件须纸质胶装密封并盖原章,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响应文件现场拆封、公布报价和结果,全程纪检监督。
4.届时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将被拒绝参与。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十、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官网与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时间即为报名时间。
十一、医用耗材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整按政策执行;医用耗材院内带量采购实施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十二、带量采购方法
见附件
十三、采购人及监督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 购 人:娄底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吉星路1518号
联 系 人:刘 虹 电话:13973853568
联 系 人:陈展翼 电话:18773871007
2.监督部门:娄底市妇幼保健院纪委
联 系 人:胡 晖 唐春梅
电 话:0738-8763007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吉星路1518号
附件: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院内带量采购方法.doc
娄底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