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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家化产房墙面改造项目采购公示(第二次)

作者:本站 点击数量:3268 发布日期:2024-09-14

娄底市妇幼保健院拟对住院楼九楼家化产房墙面进行改造,现将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家化产房墙面改造项目

二、采购方式:院内询价+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满足资格满足条件的供应商达到3家或3家以上,以综合报价最低者中标。

三、采购预算:70182.52元(含碳晶饰面板、工字卡条、收口线、踢脚线、涂料墙漆、背景拆除、垃圾清运等全部人工、材料、机械、装卸、搬运、税金、保险、设计3D效果图等全部费用)。结算时以实际面积计算,如结算价格高于预算则按预算金额结算。

四、采购需求:

1、对家化产房四个套间的墙面进行改造。内容包括:安装碳晶饰面板、3D背景打印画、铝合金造型线、踢脚线;对8个原背景墙框架进行保护性拆除;对避难间进行涂料粉刷。施工过程中,应对地面进行保护,并将所产生的全部垃圾进行清理清运。

2、碳晶饰面板要求:

防火等级:B1(C)级;

环保等级: ENF级;

中标供应商在施工前,应提交由权威机构出具的碳晶饰面板检测报告。

3、3D打印画: 

材质:碳晶饰面板进行3D打印;

尺寸:按实际尺寸定制。

4、涂料墙漆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等级达到E0级及以上;(建议品牌:多乐士、立邦或三棵树)

5、施工期限为10天;

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工程标准;

8、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与采购人确认碳晶饰面板颜色和涂料颜色以及整体施工方案,由中标供应商免费出具3D效果图,经双方确认后再予施工。

项目施工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五、验收及结算方式

全部施工完成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由后勤科组织内审、财务、使用科室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下单,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合同、验收单给采购方,采购方先支付总货款的95%,余款5%在6个月后予以支付。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供应商若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本项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成交供应商须做好安全文明施工、防尘降噪、夜间措施等管理工作,满足采购人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费用自行考虑,含于投标报价。成交供应商应当委派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间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工伤事故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害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成交供应商能处理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农矛盾并承担全部费用。

5、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安装、质检、缺陷修复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利润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询价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成交供应商所有材料进场之前应当将样品或者合格证交采购人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入场;质量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6、成交供应商在保修期内如出现保修事件的,应当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24小时内完成保修,否则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施工,相应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装饰装修相关内容),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上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1:供应商具有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供应商具有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2:根据湘财购【2021】46号文件精神,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简化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证明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资格证明材料。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9日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娄底市娄星区吉星南路1518号医技楼五楼后勤科)。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在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处签字)。

九、获取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方式:采购人进行资质审核,对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发送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至报名时登记的邮箱。

十、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娄底市妇幼保健院

2.采购人地址:娄底市娄星区吉星南路1518号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先生0738-8291181

4.监督部门:娄底市妇幼保健院院纪委

监督投诉电话:0738-8763007

      

 

 

                         娄底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