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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市儿童医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水土保持验收等院内议价采购邀请公告

作者:本站 点击数量:1235 发布日期:2024-07-08

 

娄底市妇幼保健院拟对新院水土保持方案、监测及水土保持验收等项目进行院内议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新院水土保持方案、监测及水土保持验收项目

二、采购方式:

院内议价,最低价成交。满足所有需求采取一次报价最低价者中,如有两个并列最低价,则由并列者再次报价,直至出现最低报价为止。

三、采购预算:7.2万元(付款时间: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进行支付)。

四、企业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2、企业需具备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资格,企业在议价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需配合医院完成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直购程序。

五、议价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六、公示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0日(3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名称:娄底市妇幼保健院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聂远征  18216450001

3、采购人地址:娄底市娄星区吉星南路1518号

4、监督部门:院纪委    电话:0738--8763007

八、采购需求: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需按照水土保持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制定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向建设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完成审批,并达到相关规范验收的要求;  

     (2)水土保持监测,需安装水土保持有关标准规范规范规程及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编制监测实施方案,开展监测,并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3)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验收报告并向建设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达到相关规规范验收的要求,并在相关平台上公示备案。

(4)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需在2024年7月20日之前完成编制并备案。

九、议价文件要求:

1.“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需具有水土保持等相关方面的服务项目;

2.参与议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携带身份证原件);

3.如参与议价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用途及签全名。

4.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资质证明;

5.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

 

 

娄底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