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 点击数量:1370 发布日期:2023-12-29
一、项目名称:口腔门诊医疗器械
二、采购方式:
院内公开挂网询价,最低价评分,在满足所有参数的条件下,采取一次报价最低价者中,如有两个并列最低价,则由并列者再次报价,直至出现最低报价为止。
三、采购预算:口腔门诊医疗器械(详见附件医疗器械清单),总价不超过1.2944万元。不接受进口产品。
四、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供应商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企业法人代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六、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4日。
七、院内询价报名时间、询价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4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医技楼五楼设备科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法人授权书
2、院内询价时间: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3、院内询价地点:娄底市妇幼保健院
八、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名称:娄底市妇幼保健院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振 15173880008
3、采购人地址:娄底市娄星区吉星南路1518号
4、监督部门:院纪委 电话:0738--8763007
九、院内询价须知
1、否决供应商参与询价的情形:
1.1、供应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
1.2、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的;
1.3、资格评审时,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议价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议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其说明补正无法证明其为合格供应商的;
1.4、询价小组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价的;
1.5、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出席询价会的;
1.6、询价响应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或者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文件,以及证明资料且对供应商有利的,应当否决其成交。被列为成交候选人的,应当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顺位为成交候选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2.1、询价报名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家的;
2.2、经询价小组评审后,符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
十、供货需求:
1、详见附件(技术参数及配置和服务需求)
2、附件中标红的口腔医疗器械需是:上海康桥齿科器械厂、长沙市天天齿科器材有限公司、湖南牙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医疗器械。
十一、响应文件要求
1、封面:需注明供应商名称、询价项目名称、时间;
2、“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按法律规定提供证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如按法律规定需提供)、产品注册证(如按法律规定需提供);
3、参与询价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参与询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用途及签全名。
5、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资质证明;
6、潜在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和评审有关的资料;
7、响应文件的每一页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8、响应文件参数响应表中必须标注响应项佐证材料所对应页面。
9、所有资料均应编入响应文件,胶装并用纸质文件袋封好(一正一副),响应文件必须“A4规格纸张胶制(非打孔或夹装)装订成册,并编制总目录”,要求密封,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响应处理,在询价现场验证时打开。
娄底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12月29日
附件1: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方):娄底市妇幼保健院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采购项目确定的基础上,就采购 口腔门诊医疗器械 事宜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采购内容
1.1 设备名称、品牌、型号、价格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单价(元) | 数量 | 金额(元) |
合计价款金额(大写): 元整 人民币(小写): 元 |
1.2 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固定价格,不因物价、市场波动变更。
1.3 本合同约定价格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安装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调试费、检测、检验费、税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等在内所有费用。
第二条 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及装卸
2.1 交货时间:乙方应在 2024 年 月 日之前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在 2024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安装、调试,办理验收手续并交付甲方使用。
2.2 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娄底市妇幼保健院设备科。
2.3 运输及装卸:由乙方自备交通运输工具将设备运至合同约定地点,并负责设备装卸的人工及费用。
第三条 质量标准、质量验收、包装要求
3.1 质量标准:乙方提供设备的质量、安装应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如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则设备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以响应文件为准。
3.2 质量验收:以本合同约定标准按以下方式进行验收:
3.2.1 到货验收:乙方将设备运至指定交货地点后,应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厂家标准资料文件(进口设备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海关报关单,其他设备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和原厂售后质保承诺书。甲方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组织人员对设备按合同约定及厂家出厂装箱单进行到货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单,乙方方可进行现场拆包、安装、调试、培训。如经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7日内无条件予以更换。
3.2.2 拆包、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乙方将设备全部拆包、安装、调试、培训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总体验收报告单。如经甲方或第三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7日内无条件予以返工并承担所有费用。
3.2.3 甲方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所交付、安装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该现场记录和备忘录作为乙方补交缺少部件、更换不符标准部件的有效依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3 包装要求: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厂包装,外包装到货时应保证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延期交货违约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安装、培训、通知等事项
4.1 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与安装、调试有关事宜,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安装、调试环境。
4.2 甲方委派 李振 作为代表,跟踪、检查安装、调试现场。
4.3 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4.4 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5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都应以书面(包括手机短信、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媒体公告等)形式发送,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4.6 双方确认的文书(包括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4.6.1 甲方的文书送达地址:娄底市妇幼保健院;联系人:李振 ,联系电话:15173880008。
4.6.2 乙方的文书送达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4.6.3 以上地址和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如未及时通知,应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 售后服务
5.1 本合同设备质保期为 贰 年,自甲方在总体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合格之日起算。
5.2 乙方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更换、保养、咨询等服务。如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包括电话通知)后24小时响应,响应后4小时上门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在支付价款中予以扣除或要求乙方支付对应货物价款。
5.3 质保期内,乙方每年至少对设备进行一次巡检并向甲方提交巡检记录。
5.4 质保期届满后,如设备出现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包括电话通知)后24小时响应,响应后4小时上门服务,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乙方须指派 ,电话: 专门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如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六条 结算、付款方式
6.1 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结算价款:自甲方在总体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合格之日起7个月内,支付结算总价款的90%;自甲方在总体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合格之日起满 贰 年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免息支付结算总价款的10%。
6.2 乙方应在甲方首次付款前,提供以自己名义开具的与结算总价款对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送交甲方,如因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逾期付款,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3 乙方开具的发票金额应与总体验收报告单内容一致,甲方不支付超出总体验收报告单内容以外的任何费用。
6.4 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七条 风险承担
7.1 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在运输、装卸、安装及调试过程中发生事故,给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赔偿。
7.2 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自甲方在总体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合格后转移给甲方,此前货物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将验收合格的货物交付给甲方使用,除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外,每逾期一日,按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在约定应付价款中对该费用予以扣除。
8.2 乙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价款并解除合同:
8.2.1 乙方逾期30日仍不能供货;
8.2.2 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本合同标准或响应文件约定标准;
8.2.3 乙方将订单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8.2.4 其他根本违约的情形。
8.3 如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本合同总价款 30%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10.2 本合同组成文件和优先解释顺序:本合同补充协议;本合同及附件;议价结果公示;响应文件;采购文件;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
10.3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娄底市妇幼保健院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履行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日期: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资格声明
致( ):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我单位在参加本招标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罚款在1000元及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罚款在2万元及以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单位保证随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符合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本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2023年 月 日
四、采购需求响应程度
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序号 | 询价文件条款号 | 询价文件要求 | 询价文件应答 | 响应/偏离 | 偏离说明 |
备注:
(1)供应商应根据询价文件中采购需求填写本表,逐条应答;
(2)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议价文件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
(3)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