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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妇幼保健院部分药品带量采购公告

作者:admin 点击数量:2805 发布日期:2020-07-23

因我院2019年11月进行的药品带量采购第七包、第九包的供应商退出配送,经研究决定对第七包、第九包药品实行带量采购,邀请所有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参与此次药品带量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采购内容

2019年11月进行的药品带量采购第七包、第九包(剔除抗生素药品、国家集采目录药品、国家谈判药品),报名时提供药品目录。

    二、采购流程

企业报名资质审查发放带量采购文件递交带量采购文件现场拆封现场公布结果

   三、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反应记录。

 2、供应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且具备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配送资格,并满足药品配送“两票制”的要求。

3、企业具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条件(含专用运输配送车辆)及仓储能力和冷链设备,并提供相应的延伸服务。能够及时准确将货物配送到位,并具有药品保质更换能力。

      四、接受报名并资格审查、发放带量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 27 日,08:00-12:00。

2、报名地点:娄底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九楼药剂科。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质量保证体系调查表、开户许可证、开票资料、印章印模样式、出库单样本(随货同行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所有资料复印件并需加盖企业公章;现有供应商只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发送放带量采购文件。资质审查由相关专业人员与纪检人员参与完成。

     五、递交带量采购文件(加盖公章并密封),现场拆封、当场公布

时间:2020年7月 31 日上午09:00

地点:娄底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十楼

      六、带量采购方法

1、报价以采购包为单位,为采购包中所有药品中标价的整体折扣,药品不定厂家。

2、药品带量采购包报价采取折扣价报价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如:82.23%),原则上不得高于中标价的84.00%; 

3、带量采购文件现场拆封、公布报价,全程纪检监督,最低折扣报价企业为此采购包的配送企业。

    七、带量采购结果在医院网站公示,报市卫生健康委和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备案。

    八、签订合同

1、成交企业在规定时间内(3个工作日)未依法签订合同或拒绝与医院签订合同的,取消此次所有报价药品成交资格。

2、医院和成交配送企业签订2020年11月21日止的正式配送合同,医院在药品入库后5个月内按流程支付货款。

3、企业配送药品时如有品种未取得配送权则取消该药品所在采购包所有药品的配送权。

4、配送企业不能按采购要求配送或配送不及时(自接到采购计划7个工作日不能配送至医院),医院将停止该药品所在采购包所有药品的配送。

5、如药品采购政策性调整导致采购合同无法执行,则采购合同自然终止。

九、药品带量采购实施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经研究解决。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娄底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娄星区湘阳东街1186号

联系人:刘虹  陈展翼

联系方式:0738—8760766

纪检监督:胡   辛满艳

联系电话:0738 —876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