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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在市内首批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作者:本站 点击数量:1900 发布日期:2017-10-26

    

    即日起,娄底市妇幼保健院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正式启动,可为符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条件的住院患者提供即时结算服务,我们来看一下相关政策解读: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也就是当地医院无法治疗或未治愈,需要异地就医,且当地医院开具了转诊证明的患者。
    二、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1、参保人员已按参保地相关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2、住院就医的异地医院已开通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3、已办理过社保卡,信息完整并可正常就医使用。
    (三者缺一不可)
    三、 办理异地结算分几步?
    1、登陆人社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
    参保人员备案首先登陆人社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si.12333.gov.cn),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2、选定省外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从以上公布的名单中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完成后,次日生效。
    3、就医前,应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
    跨省异地就医前,应按参保地相关规定带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登记,经办机构将备案信息上传至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后,在开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四、怎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一)长期备案人员
    1、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可在参保地人社局网站下载),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2、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①刷卡直接结算;②先垫付后报销。
    3、选择“先垫付后报销”的人员要选定就医地2-3家定点医院。
    4、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员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二)因病转外就医人员
    1、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和由当地定点医院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2、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①刷卡直接结算;②先垫付后报销。
    3、选择一家就诊医院。
    4、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员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五、异地结算的报销金额跟原地一样吗?
    根据规定,目前跨省异地就医医保结算,采用的是“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政策。
    1、就医地目录:异地就医人员执行就医地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
    2、参保地政策: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3、就医地管理: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医疗医疗费用的审核、稽查、结算等由就医地经办机构负责,以最大程度地依托就医地经办机构,加强跨省异地就医医疗服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