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 点击数量:3141 发布日期:2013-04-24
一旦确定怀孕后,孕妇必须有一套完整的产前检查计划来确保自己与胎儿的健康。12孕周内确诊早孕并继续妊娠者均应转入产前初诊,进行登记及检查。以后一般在孕4个月开始每4周检查一次,28孕周后每两周检查1次,36孕周后,每周1次。伴发高危因素者需要增加检查次数。
除了例行检查外,如有下列情况者需要及时看医生。
1.出血 怀孕时有任何出血现象都必须赶快找妇产科医生评估。早期怀孕出血可能是流产的症状或子宫外孕,也有可能是与怀孕没有直接关系的其他妇科疾病。如子宫颈息肉、发炎或子宫颈癌等。怀孕中期则要注意是否有早产现象,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子宫颈闭锁不全或其他妇科原因。
2.腹痛 与怀孕直接相关的腹痛,在初期怀孕多为流产、子宫外孕等。中期后多为早产现象,胎盘早剥等。与怀孕无直接相关的原因有:阑尾炎、肠梗阻、消化性溃疡等。
3.早期破水 羊水囊是保护胎儿最好的天然袋子。它能保护胎儿防受撞击,并使胎儿与外界隔离,避免从母亲生殖道而来的细菌感染。在怀孕满37周以前破水有可能造成早产、胎儿感染、脐带脱垂等,需要立即住院处理。
4.胎动 减少或消失一般在怀孕20周左右,孕妇开始感觉到胎动。在妈妈兴奋或吃饱饭时,宝宝也会感受到而跟着手舞足蹈。胎动的减少是一种警告讯号,宝宝可能受到某些因素影响而丧失了活力。更可怕的是有些宝宝可能正濒临死亡边缘。
5.瘙痒 瘙痒是胆汁淤积症(ICP)患者首先出现的症状。多发于28-32周左右,最早可在孕21周。随孕期增大而加重,以四肢为重,其次是腹部。夜间瘙痒尤甚。它的危害主要是影响围产儿安全。
6.下肢浮肿 孕妇于妊娠后期常有踝部及小腿下半部轻度浮肿。若浮肿明显经休息后不消退,可能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或肾脏疾病及其他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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